拾貳、實驗室管理辦法
85.8.29 行政會議通過
一、實驗室使用規則
1 在規定實驗室時間以外,不得入室實驗。
2 實驗完畢,須經教師及指導人員檢查實驗結果。
3 實驗應保持肅靜,不得高聲談笑,注意安全。
4 實驗用具器材,必須慎重使用,不得攜出室外。用畢後,應擦洗整理,放回原處。
5 廢物殘渣,應放入指定地點切勿放入水槽。
6 電燈、電源、瓦斯及水龍頭等設備,用畢後,應即關閉。
7 實驗材料應力求節省,非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
8 學生實驗時,必須遵照教師指導,不得擅作其他實驗。
9 學生必須應從教師指導。如有損實驗器材者,須照價賠償。
10實驗完畢,應提實驗報告,交任課教師評核。
11值學生必須最後離開實驗室。
二、護理實驗室管理規則
92.07.04科務會議決議
1.護理實驗室(以下稱本室)之設立,係為護理技術教學及練習之用,並為學生赴臨床護理病人前之準備。
2.本室設備為模擬醫院病房之教學環境,故凡在本室之一切實習活動應與病房工作情形相同,態度宜莊重、親切、和藹,工作時應多發揚負責任守紀律之精神。
3.學生使用本室練習技術時,一律穿著藍色制服、白色護士鞋、白襪、或依各授課老師之規定穿著、頭髮整齊始得進入練習,練習時不可靠床沿或坐在床上。
4.本室之各項模型、器材及設備,應愛護使用。遇有遺失或缺損,務必立即向授課教師或管理者報告,並填請修單,必要時按價賠償。
5.本室器材用具均有一定放置位置,未經同意不得任意更動或攜出。初次進入本室請先熟悉各項用物放置地點,以備練習技術時能迅速取用及物歸原處及維護設備安全。
6.本室內之各項物品,於使用過後由練習者依原樣歸回原處,以養成良好工作習慣。
7.多功能假病人應維持其身體功能位罝,並置放於床上或床旁椅。放於床旁時,應雙手自然垂放,雙腳併攏,腳底置擦手紙以維持乾淨。遇有損毀情況,應立即報告老師並登記。
8.學生櫃內之物品,由各班使用學生點班管理,並於期末繳回。
9.社團借用本室用物,應填寫社團借用物申請單,並請社團老師簽名,於一週前完成借用手續。活動前一日取物,活動後隔日即歸還。
10.學生使用本室時,各班應推選出一位實驗課總負責人(小老師),其職責為:
I.在使用日前一週向實驗室老師預約使用時間,依登記順序安排使用。如遇衝堂,則由該班授課教師自行協調使用之優先順序。
II.下課時要督促同學將用物歸還。
III. 應協助維持實驗室清潔。
IV. 協助分發耗材。
11.夜間自行練習技術者,應依該班預約時間表練習,並選出夜間練習總負責人,其職責如下:
I.負責借還實驗室大門鑰匙及學生櫃鑰匙。
II.點名及維持秩序。
III.負責練習完後檢查用物之歸位、門窗、電燈、電源之關閉等。
12.本室用物清理按下列規定:
I.橡皮類物品用過後必須洗淨擦乾上粉後歸還。
II.布類物品若潮濕應先烘乾後再歸還,若污髒則先報告指導老師或實驗室管理者點清品名及數量後送洗,並由指導老師或實驗室管理者至準備室取物補充並登記。
III.金屬玻璃等物品用肥皂清水洗淨擦乾後歸還。
IV.準備室內物品及機器由班級負責學生協助清潔。
13.本室環境之清潔按下列規定:
I.學期間由使用班級每位同學按規定時間完成其負責人之病人單位清潔,並由實驗室總負責人(小老師)負責檢查門窗、電燈、電源的關閉。若有疏漏情形,則由該班實驗室總負責人負責。
II.本室地面、門窗、桌椅、牆壁及其附件(如燈、電扇等)護士站、準備室及其內各項物品、病床底部、水槽等處為輪派班級之打掃區域。
14.各生或班級遵守本規則之情形,將提供各護理教師作為該科成績或操行成績之參考。對維護實驗室清潔、愛護公物、表現良好者,請訓導處予以獎勵。
15.每學期結束前兩週,進行實驗室財產總盤點,凡借用實驗室用物者,應於盤點日前將所有用物歸還,且此段期間暫停借用。
三、化學、解剖及生物實驗安全衛生守則
1.實驗室中,應保持肅靜,嚴守秩序,不得大聲嘩叫、嬉戲。
2.不得任意動用實驗室中所陳列之儀器與藥品,俟聽候講解後,再開始操作。
3.實驗時應按編組別、指定座號、對號入座,不得任意變更桌次。
4.在每一實驗進行前,應將實驗內容,包括:實驗目的、相關知識、儀器及藥品、實驗步驟及應行注意事項和問題等,事先詳加研讀。瞭解實驗的內容,以免臨時冒昧從事,發生操作錯誤之危險。實驗時應絕對理智的按照實驗步驟進行,遇有任何差錯,應迅速向教師報告之。(教師可要求學生於實驗前預交實驗計劃,包括實驗目的、重要操作步驟簡介及貴重儀器操作要點。)
5.各種藥品之取用量,應以書上所載規定分量為準,切不可超量,以免因化學反應過劇而導致災害,並養成節省藥品的習慣。
6.置於規定位置的藥品,不得任意挪移。在取用時,應認明標籤上名稱與濃度,是否與所需者相符。為使正確起見,應把標籤讀兩遍後,再取用之。
7.啟用試藥瓶後,其瓶蓋不可任意亂置,必須隨即蓋上,更不可將剩餘的藥品倒回原瓶中,以免污損藥品(經教師說明可倒回者除外)。
8.凡棄置之碎玻璃片、玻璃管,應拋入指定之玻璃桶中。火柴桿、紙片、濾紙及試紙等,應拋入指定之廢物箱中。無用或經實驗完畢的固體藥品、溶液,應傾入指定的廢藥液收集槽中,得以集中處理,切勿倒於化驗盆水槽中,以免堵塞水管或造成排水溝污染,造成環境污染或公害。
9.非經實驗指定,切勿用手觸摸化學藥品或溶液,以免藥品經由皮膚接觸引起的灼傷或中毒。
10.未經許可的實驗,絕對禁示擅自操作。
11.實驗中,若發生意外事故,如著火、灼傷、爆炸、割傷等意外事故時,切勿驚慌,應鎮靜處理,迅速報告教師處理之。
12.試管、燒瓶、或燒杯等玻璃器皿,洗淨後不得置火焰上行直接加熱烤乾,以免受熱不均破損。
13.實驗時應換穿實驗衣,藉以防護衣服免受化學藥品的侵蝕,必要時佩帶手套、口罩。
14.儀器與桌面應經常保持清潔,儘量避免物品灑濺實驗桌面,若不慎灑出,應立即擦拭乾淨。
15.若有酸類或其他腐蝕性的化學藥品流出瓶外,應立即用水加以沖洗乾淨。
16.切勿在實驗室中吃東西或喝飲料,以維個人衛生及安全。
17.實驗完畢後,將儀器用具清潔後放歸原處,熄滅燈火,關閉自來水、煤氣與電源開關,整理實驗桌後,報告教師經允准後,始得離開實驗室。
18.每次實驗完畢,由服務股長分派值日小組清掃實驗室並倒垃圾。
四、生理實驗室安全衛生守則
1.使用各項試驗儀器時,需經教師及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啟用,若有關疑問請洽管 理人員,以避免損壞儀器或人員受傷,試驗儀器用畢須歸原處,不可攜出實驗室。
2.小心使用玻璃器皿,若有破損應打包處理並註明是玻璃,才可丟棄,以避免誤傷他人。
3.使用加熱器或烘箱時,必須戴上棉手套,以防燙傷。
4.使用高壓空氣壓力系統時,應注意系統管路之養護,如有漏氣或接頭不良,即刻關閉總開關,洽請管理人員或原代理廠商檢修後方可使用。
5.實驗室的儀器、工具,不得隨便攜出。儀器若有損壞,必須立刻報告該實驗負責人。
6.最後離開實驗室的學生,尤其是週末及長假前,必須檢查所有電器、鋼瓶及水止顫的開關。不便用者應予關閉,并確實關鎖門窗後始可離開。
7.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喝酒、喧鬧、嬉戲、烹煮食物。
8.基於安全理由,與實驗室不相關之人員不得進入本所實驗室。
9.實驗中若發生意外事故,如著火、灼傷、爆炸、割傷等意外事故時,切勿驚慌,應鎮定處理、迅速報告實驗室負責人處理之。操作人員應熟悉緊急處理步驟。
10.儀器與桌面應經常保持清潔,盡量避免物品灑濺實驗桌面,若不慎灑出,應立即擦拭乾淨。
11.氣體鋼瓶應直立以氮鍊或鋼線固定,不可隨意動搖,以免因地震或碰撞倒下,發生爆炸傷及人員。
12.水銀不慎濺落地面,先收集大粒汞于燒杯或培養皿中,加水降低其蒸汽壓,且以重物覆蓋于表面,避免再次流散。殘留散粒汞粒迅速加硫粉覆蓋,數小時後,可掃除之。
13.石棉長期吸入,易致肺癌,實驗及高溫隔熱時應避免使用石棉,若散濬地面,應立即清除。
14.取溶液應用有橡皮頭之吸量管或止動式之吸量管。
15.從事實驗工作時務必集中精神專心一致,精神狀況不佳時不作實驗。
16.實驗時需特別注意安全,並進行必要之安全防護。如戴安全帽、防護面罩等。
17.認清並牢記最近之滅火器。急救箱位置及沖水器之存放位置并熟悉使用方法。
18.引起火災時應立即以119電話通知消防隊,傷害事故立刻赴保健中心(406分機)。
19.實驗室如遭宵小竊盜應保持現場原狀,并立即報校警分機103處理,或撥110向警方報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