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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貳、校園緊急應變實施計畫
壹、計畫目的
旨在預防突發事件暨處理特殊事件,以期安定學校環境,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
貳、依據
依據教育部90年2月21日台(90)環字第90012997號函頒特殊事件處理程序,暨針對本校實
際情況擬訂之。
參、工作要領
本防微杜漸、大膽(可能)假設、細心求證、分析觀察、深入瞭解問題發生,使人人關心
學生及事務分層負責,遇問題立即迅速反映處理及應變通報,期消弭問題於無形。
肆、工作項目:
一、重點日期:
(一)依規定排定值勤教官嚴守工作崗位。
(二)權責劃分:
1值勤(住校輔導)教官:
(1)接聽緊急電話,登記並處理。
(2)處理緊急情況。
2警衛:
(1)堅守崗位,發現火警、校園受侵擾、歹徒等狀況,立即通報值勤教官及有關人員處
理。
(2)協助處理緊急狀況,謝絕媒體採訪。
3值班舍監:
(1)堅守崗位,若發現宿舍人員發生意外事故,立即通報值勤(住校輔導)教官及有關人
員處理。
(2)協助處理緊急狀況。
(三)處置程序:
1一般事項:值勤教官自行處理後即時報告總(主任)教官。
2火警:
(1)先撥一一九火警電話,並派人火速關掉總開關。
(2)通報內湖消防隊與東湖派出所。
(3)集合住宿生實施緊急搶救並派出同學維持秩序與安全。
(4)依次電話反映生輔組長、總(主任)教官、總務代表林志忠及總務主任、訓導主任、
校長與軍訓處。
(5)處理善後並協助清理損失。
(6)生活輔導組依規定時限內填報事件書面報告。
3盜匪:
(1)全校教職員生若發現盜匪即就近先行監視,並通知警衛以警民聯線通報大湖派出所。
(2)再則迅速依次反映生輔組長、總(主任)教官、總務主任、訓導主任、教務主任、校
長、軍訓處。
(3)協助處理善後並清理損失報案。
4食物中毒:
(1)掌握中毒學生症候狀況,請同學或師長照顧並協助送醫診治。
(2)依序通知導師、輔導教官、生輔組長、衛保組長、總(主任)教官、科主任、總務主
任、訓導主任、教務主任、校長、軍訓處。
(3)緊急通知中毒學生家長,傳達事件處理經過,並由訓導處組成專案小組(訓導主任、
總教官、生輔組長、衛保組長、學輔中心主任),代表學校向各家長表達關心之意。
(4)導師、輔導教官、生輔組、學輔中心、科主任等協助安撫其他學生情緒,配合衛保組
瞭解追蹤中毒學生狀況,廿四小時之內補送書面報告呈報教育部軍訊處。
5校園侵擾(鬥毆傷害、性侵害)事件:
(1)全校教職員生若發現類似癥結,除就近先行監視嫌疑犯外,並立即通知警衛以警民聯
線通報東湖派出所,使於偶發事件起立即予以制止。
(2)迅速通報生輔組長、總(主任)教官、訓導主任、總務主任協助處理。
(3)發生鬥毆或傷害等事件生輔組應先調查事因及主凶,並責由導師、輔導教官等保護被
害人。
(4)若為性侵害事件,即刻通報導師、輔導教官、科主任、家長等,並請衛保組、學輔中
心依學校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與防制實施要點處理,並對受害者妥採保護措施及心理
輔導。
(5)涉及民事糾紛者由導師除通報雙方家長外,另由生輔組(學輔中心)通知警察單位協
助處理,必要時協助提出告訴;重大傷害應先反映軍訓處,十二小時後再補呈書面報
告。
(6)生輔組(學輔中心)注意事件後續處理與發展,並安定學校同學心理,協助對受傷害
學生及家長給予安慰暨公正合理解決條件。
二、其他重大災害(風災、地震、交通事故)
(一)平時利用各種時機向全校教職員生宣導,以防患於未然。
(二)風災:
1隨時注意颱風警報。
2颱風襲擊時,嚴禁住宿學生擅行外出。
3宣導同學校外活動要注意天候預報,若參加校外活動應將人員名冊、連絡電話、前往地點
等送交值日官室備查,以利掌握。
(三)地震:
1地震時適時指導同學做自我防護及逃生措施。
2發現受傷學應即時送醫救治。(康寧醫院、國泰醫院、忠孝醫院、三軍總醫院等)
3請導師、輔導教官緊急通知受傷學生家長。
4生輔組會同總務處清理善後。
(四)車禍:
1儘量保持車禍現場完整、並即時通知生輔組及教官室和導師適時協助處理。
2立即通報當地交通警察單位,以鑑定車禍責任
3登記肇禍人員之姓名、車號、身份證、電話、住址等。
4即時將受傷者送醫院診療,並通知家長。
5生輔組及輔導教官、導師、科主任、教官室等應隨時注意後續狀況發展與後續處理。
(五)生輔組應於重大災害四十八小時內向軍訓處補呈書面報告。
伍、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政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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