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目的
為規劃、整合及推動本校校務發展,辦理研究發展、產學合作、國際交流、實習就業輔導等事宜。
單位主管
設主任一名,由校長聘請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兼任,任期以配合校長任期為原則。
相關組織
技術合作處分設研究發展組、產學合作組、國際交流組、實習就業輔導組、雙軌旗鑑訓練計畫及內湖老人服務中心,並得因應相關業務發展需要,設立各類有關性質之單位。
為規劃、整合及推動本校校務發展,辦理研究發展、產學合作、國際交流、實習就業輔導等事宜。
設主任一名,由校長聘請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兼任,任期以配合校長任期為原則。
技術合作處分設研究發展組、產學合作組、國際交流組、實習就業輔導組、雙軌旗鑑訓練計畫及內湖老人服務中心,並得因應相關業務發展需要,設立各類有關性質之單位。
技術合作處(簡稱技合處)位於本校行政大樓六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