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ebook電腦短期借用
  1. 申請借用時間:
    電算中心上班時間,隨時受理申請。

  2. 當需用者眾多時,排定借用優先順序:
    (1)本校專任教師且兼校內行政職者。
    (2)本校專任教師兼導師者。
    (3)本校職員 。

  3. 短期借用時機與期限:
    因教學或公務臨時需用時,借用及歸還時需於借用記錄表簽名為憑,借用期限以兩日為限,遇假日得予順延。


  4. 借用之筆記型電腦暨其附屬週邊設備,至遲應於借用日期屆滿時歸還電算中心;逾期未歸還者,將通知借用人之主管,並禁止其於一個月內續借。 若逾期未歸還次數累計達三次者,則嗣後不再准其借用。

  5. 借用人凡有毀損、非原物或遺失之記錄,承辦人員得保留出借與否之一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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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算中心最新公告!

電腦防毒中心目前改為每週三中午12點進行掃毒,請各處室電腦切關機,以利防毒作業!

為配合註冊組成績查詢作業,請各科兼任老師至電算中心申請郵件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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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電算中心